打工男女相親不足一月“閃婚”

2018-09-14

  本報訊(記者楊召奎)2月26日,是25歲的劉洋大婚的日子,越南新娘。而這一天,距離他與女孩認識不到一個月。劉洋為何選擇“閃婚”呢?据記者了解,這是為了防止女方反悔。

  劉洋家住江囌邳州某鎮農村,初中畢業後就去常州打工,目前在一家電子廠工作,月薪3000元左右。25歲雖然很年輕,但在村子裡已屬“大齡”了,與劉洋同齡的小伙伴基本上都已經成家立業。

  記者了解到,在當地農村,20歲才是男女相親的黃金年齡,一旦在這一年不能定親,那麼只能等下一個春節,在外打工的青年回家後才有機會再次相親。但過了20歲之後,年齡大一歲,相親的難度就會增加一倍。

  經常幫助年輕人介紹對象的劉阿姨告訴記者,“女方家長最看重男孩的有兩樣,一是身高,二是房子。如果男方身高低於1.7米,基本上沒戲;如果男方沒有大平房,也很難成功。”

  劉洋完全具備劉阿姨所說的這兩個條件,他身高1.81米,家裡前年剛蓋了新房,此外他還比較老實,不抽煙不賭博,但由於他母親去世較早,這在相親的時候不佔優勢。

  “女方還是比較在意這一點,現在年輕人生完孩子之後基本上都是父母給帶著,然後他們出去打工。如果男方沒有媽媽的話,以後生孩子怎麼辦?”劉阿姨說。

  劉洋也相過好多女孩,前年曾和鄰村的一位女孩定了親,還給了女方6.6萬元的彩禮錢。但到了6月份的時候,女孩就以生了孩子沒人帶為由,決定解除婚約,並返還了彩禮。

  去年,劉洋相了3個女孩,都沒有成功。劉洋告訴記者,“有一個女孩我覺得不合適,其他兩個都拒絕了我,沒說什麼原因,但我估計是因為我媽媽不在了。”

  眼看著兒子的年齡越來越大,劉洋的父親十分著急。他趕緊讓親朋好友都行動起來,為兒子安排相親,但20多歲的女孩基本上都名花有主。無奈之下,劉父只好花錢去鎮裡的婚介機搆尋求幫助。

  今年2月初,婚介機搆工作人員告訴劉洋,越南新娘,有一個大他3歲的女孩也在找對象。劉洋告訴記者,“當時我不想去相親,因為從沒想過要找比我大的女孩,我們那邊也很少有女孩比男孩大那麼多的。”

  但劉父覺得比他大3歲,相親成功的僟率應該會大些,於是極力勸說兒子回去相親。無奈之下,劉洋只好提前回家相親。在與女孩見了兩面之後,互相都有些好感,於是兩人決定定親。這一次,劉洋給了女方8.8萬元的彩禮錢。

  雖然兒子相親成功了,但劉父心裡還是覺得不踏實:要是女方反悔怎麼辦呢?於是,劉父決定儘快給兒子辦婚禮。沒想到的是 ,女方家長也想早早把女兒嫁出去。於是,雙方父母敲定今年正月初八也就是陽歷2月26日給孩子舉辦婚禮。

  22日,記者來到了為劉洋介紹對象的婚介機搆。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“目前在我們這登記的男女比例大概是3比1,男方找對象的壓力還是非常大的。一個女孩一年至少能約見5個男孩。”

  (原標題:打工男女相親不足一月“閃婚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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