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新娘心得來台定居,需符合第十六條第二項第三款至第六款及第四項需攜帶文件

2019-09-30

 
到哪裡辦
本署各縣市服務站
 
要帶什麼
一、越南新娘定居申請書,並貼有最近二年內所拍攝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五官清晰、不遮蓋,足資辨識人貌,直四.五公分且橫三.五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三.二公分及超過三.六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一張,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。https://www.520iloveyou.net/
二、出生公證書。(經海基會驗證之公證書)。
三、喪失大陸戶籍公證書。(經海基會驗證之公證書)。(如一時無法補具者,得填寫具結書,俟定居後三個月內再補具)
四、大陸地區證照影本、居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影本(驗正本,收影本)(證照經收繳者,應附保管收據)。
五、臺灣地區入出境證件。